第六屆 國立政治大學五人制足球聯賽比賽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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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佈於:2011-08-16, 週二 10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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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資格
第一條 報名資格
各系只要有系足,皆可以系隊名義報名。
每隊報名下限為八人,低於八人者不得報隊,若單一系隊人數
不足八人,則可合併報隊,唯併隊每系須至少提供三人。
第二條 球員資格
球員身份分為兩種,
一是一般球員,另一種則為自由球員。
一般球員為政治大學100年度在學生即可(不含自由球員)
自由球員的情況則分以下三種
(1) 有大學部學籍,但學籍所在的系沒有系隊
這一類的同學如果是轉系生或雙修生
可以選擇回到原系隊踢球(不佔自由球員名額)
也可以選擇成為自由球員加入別的系隊
若非轉系生或雙修生,則直接成為自由球員
(2)有研究所學籍,但所或系沒有系隊
若先前就讀於政大,且原系有系隊,則可以選擇
加入原系隊(不佔自由球員名額)
或是成為自由球員
若是外校學生考進政大研究所,則直接成為自由球員
2011/9/22開會加註 : 台史所可算入歷史系
倘若以後有相關案例
則在期初大會列入討論議程,決定球員資格
(3)政大校友
如果畢業前所屬的系有系隊
則可以選擇回到原系隊踢球(不佔自由球員名額)
唯考量戰力平衡,每隊校友登錄以兩人為限
第三名以上的校友則屬於自由球員
若校友選擇到別隊踢球,則直接成為自由球員
若畢業前所屬的系無系隊,則直接成為自由球員
第三條 自由球員相關規定
併隊之後,若人數大於12人,則總共可擁有兩個自由球員
併隊之後,若人數介於8至11人,則總共可擁有三個自由球員
第四條 選秀相關規定
為保障自由球員上場機會,隊伍人數在十一人以下的球隊有優先選秀之權利。
選秀順位的決定方式為抽籤
將會分成兩組(大於十一人以及小於十一人),依序進行選秀。
若隊伍對於選秀結果有異議,可自行與其他隊伍協調
每支球隊在上半季有一次交換的機會
每個球員在上半季也都有一次換隊伍的機會
但交換需在第一輪聯賽開打之前完成
並且需將交換資訊PO在NCCU_FA板上
第五條 球員名單登錄相關規定
賽季中若要新增球員,則需在將球員資訊po版之後的隔周才能上場
第二章 報名方式與費用
第一條 報名方式
欲報名之隊伍請下載報名表,並且在9/28(三)之前,完成紙本填寫
交給記錄組組長和付清報名費之後,即完成報名。
第二條 報名費用
每隊收取報名費 2000 元 + 保證金 1000 元 + 自由球員每人 200 元
報名費將用於
(1)球具
(2)裁判出場費
(3)獎盃製作費
(4)雜項
上半學期結束後,若參賽隊伍保證金低於1000元
則需補齊至1000元
才可繼續下半季的比賽
第三章 賽事
第一條 延賽權與調賽
每隊每年有兩次的延賽權。延賽權只需單方提出即可,
唯需在比賽前一天晚上23:59之前PO在NCCU_FA版上,
違者將扣保證金200元。棄賽者一樣扣保證金200元。
調賽則需在比賽雙方同意之下才能使用。
同時也必須在比賽前一天晚上23:59之前PO在NCCU_FA版上,
否則一樣扣保證金200元,
且調賽需在原比賽日過的兩周內完成補賽,違者也將扣保證金200元
第二條 裁判相關規定
各隊伍應派出兩名裁判,供聯賽值勤輪班。
裁判應出席期初的裁判講習,才可支領薪水。
出席同時若裁判臨時有事不能到,則需找人頂替,
缺席一場扣系隊保證金 100 元 + 裁判薪水 100 元。
裁判每執法一場,可支領 50 元的薪水。
若當日比賽下雨機率極高有因此延賽的可能性,則主裁需在11:00之前
決定比賽是否延期並且po版(或是打電話知會雙方隊長)。
凡當日12:00的比賽延期,則13:00的比賽也自動延期。
同時裁判最遲應於12:20到場並且開賽(請各裁判嚴格執行)
若時間到了仍湊不出足夠人數,則視為棄賽
同時,一個隊伍只要有三人出席即可開賽。
每場比賽分為上下半場,各20分鐘,不停表,中場休息時間五分鐘。
每隊每半場各有一次 1 分鐘暫停的機會。
此外,主裁應於比賽結束後兩天之內,將比賽結果和詳盡
進球者的姓名與時間,po至NCCU_FA版上。
第三條 賽制
採單循環模式 + 盃賽
單循環:
獲勝三分,平局一分,落敗零分。
於賽季末結算各隊總積分,若遇到積分相同時,則比對戰成績,
若對戰成績相同時,則比對戰成績淨勝球。
若仍相同則比整賽季的淨勝球,
若仍相同則比賽季進球數,若數據仍然都一樣,則加賽決定排名。
盃賽:
盃賽拆成 A B 兩組,分組方式由期初各隊伍隊長抽籤決定
各組分別進行單循環,
各組前兩名進行雙回合的四強賽(比兩回合總進球數)
最後再打一場決賽決定冠軍(同時也會有一場季軍賽)
聯賽進行時,將會把盃賽賽程安插在聯賽和系際盃之中
也就是各隊基本上都會面臨三線作戰的模式